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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建设IDC机房租用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宝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区信息化服务中心委托,就宝山区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建设IDC机房租用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山区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建设IDC机房租用项目



    项目编号:BCZ 2015-161



二、项目概况:



1租赁宝山区行政区域内具有互联网数据中心运营资质的两个IDC机房作为宝山区电子政务数据中心机房,租赁期八年(签订框架协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正式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应具备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5投标人提供的机房场地应有自主产权,或与产权主签署超过10年使用权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IDC机房所有者签署超过10年合作协议,且合同期到期年限超过2025年(包括2025年);



6、投标人提供的机房必须在上海市宝山区行政区域内,确保可于2016年1月15日起设备进驻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永清路899号北门二楼203室咨询二部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供应商资质要求中应具备的经营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注明需提供的产权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机房地址必须在上海市宝山区行政区域内);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证明(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准入进程查询”→“公司名称处输入企业全称→“查询”→确认为会员供应商后将此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即可)



    以上资料除6项可在开标前提供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报名截止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宝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询问和质疑。



 



联系人:吕晴    联系电话:66592771



手机:13564437882(吕晴)   传真:66592821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永清路899号北门二楼(上海宝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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