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4-28至2015-05-12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
6、联系人: | 孙秀娟 |
7、联系电话: | 0591-88002309、88002765 | 传真: | 0591-88002607 |
公司网址: | | E-mail: | fjxfzb@126.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3年度或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2015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3C认证的,须提供强制3C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5-20 09:00: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5-20 09:00: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100026211970010002 |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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