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枣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视频覆盖工程二、三期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枣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视频覆盖工程二、三期变更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视频覆盖工程二、三期

项目编号:ZZGXQZFCG-2015-029

四、首次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6日

五、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视频监控建设技术要求

其它要求:

1、本期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报价中应包含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运输、验收、辅材等所需辅材费用及施工费

2、中标方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接到用户的服务要求后,须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如达不到服务要求,扣除相应质保金。

3、以上标“★”项参数为重要参数,如不满足或负偏离,按无效报价处理。须以检测报告相应条款为依据(检测报告加盖原厂公章),中标后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4、本期新建系统应与原有建设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中标后3个工作日,做对接测试。测试成功后,方可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对接不成功,按废标处理。

投标时,需要出具原厂授权文件及3年原厂质保函

现变更为:

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视频监控建设技术要求

其它要求:

1、本期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安装调试,报价中应包含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运输、验收、辅材等所需辅材费用及施工费

2、中标方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接到用户的服务要求后,须在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如达不到服务要求,扣除相应质保金。

3、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指定该产品,而是参照或相当于执行。供应商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其所投产品须提供检测报告作为参数依据)中标后提供检测报告原件。

4、本期新建系统应与原有建设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中标后3个工作日,做对接测试。测试成功后,方可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对接不成功,按废标处理。

投标时,需要出具原厂授权文件及3年原厂质保函。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

评分办法

服务响应:3.为保证建设后的平台的良好兼容性,所投产品与原有平台设备为同一品牌的,得2分(提供厂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

服务响应:3. 为保证建设后的平台的良好兼容性,要求提供所投平台与原有设备(存储、视频综合平台等)进行无缝对接的详细技术方案且该方案需要单独表述。根据对接方案的可行性,得0-2分。

六、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做变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632-879666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