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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子商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及电子商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系统软件购置的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03 13: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电子商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及电子商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系统软件购置

项目编号:GXTZ-ZB-2015第(805)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42706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11月0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子商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及电子商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系统软件购置的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电子商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及电子商务示范专业实训基地系统软件购置(招标编号:GXTZ-ZB-2015第(805)号)有如下变更:

原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现延长至2015年11月6日。

原 “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①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④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税务登记证副本;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持原件核查,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分公司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777-6427067  传 真:0777-6427067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3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灵山县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丽寰0777-620848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海峰路右十二巷8号(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工 0777-642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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