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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局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系统硬件支持)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06 11: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11月0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佛山市教育局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系统硬件支持(TC2015(SZ)WZ23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人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P6页“货物清单”

原文件描述: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服务器

4

 

2

虚拟化软件

8

 

3

SAS存储阵列

1

 

4

网络交换机

1

 

5

无线AP1

6

 

6

无线AP2

1

 

7

调试用机

1

 

8

机柜

1

 

修正调整后描述: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服务器

4

2

虚拟化软件

8

3

SAS存储阵列

1

4

网络交换机

1

5

无线AP1

6

6

无线AP2

1

7

调试用机

1

8

机柜

1

2、P10页“基本商务要求一览表”中的“付款方式”

原文件描述:

“1.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并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时付合同总额的90%; 2.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满12个月时付合同总额的 10%; 3.采购人签署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拨款手续均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于合同款是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项目,“付款”是指采购人向主管部门发出申请付款文件;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修正调整后描述:

“1.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合同订金,供货方按进度履行合同义务后此订金抵作货款; 2.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并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时支付合同总额的60%; 3.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满12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4.采购方签署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拨款手续均可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属于合同款是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项目,“付款”是指采购人向主管部门发出申请付款文件; 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3.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修改,其它内容均不变。

二、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09时30分

三、   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佛山市教育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83205018

 

(二)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209112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9129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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