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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校园网络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21: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编号:FYZB-B1-2015041

二、项目名称:校园网络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0月15日

四、采购人名称: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采购人地址:福州闽侯荆溪港头连头1号

联系人:林瀚

联系电话:13459102008

五、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福建医科大学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91-83569183     传真:0591-83569369

六、更改内容如下:

1、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序号 8融合通信监控机”和“序号 9视讯终端”要求提供3C证书复印件。

2、样品规定:

2.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合格样品,样品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及商标标识,另纸附型号规格;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齐全或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提供的样品将作为评标参考及验收依据。

2.2递交样品时间:样品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班时间前送达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政府采购中心样品室,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不予接收。样品进场前须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2.3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需根据上述要求提供样品。提供的样品必须与所投实际产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评审时评委有权随机对样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招标项目技术参数不符合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检验中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投标人承担)。未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通知之后取回样品,招标代理公司不予保管。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提供货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且按合同规定要求投标人进行赔偿或采购人将暂时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让采购人满意为止。

    样品:

序号8融合通信监控机1台

序号9视讯终端1台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年11月4日17:00,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5年11月13日13:15 

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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