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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营区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的补充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0 18: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采购单位名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二、招标文件编号:天和【泉】招(自采)字2015063

三、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362

    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0595-22533080

四、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

邮 编:362000

项目部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五、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营区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日期:2015925

六、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补充事项:

(一)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实其在投标文件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原件或其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网上查询狗等),开标现场未能提供原件或未能证明真实性的相关材料的,视为该项资格条件不符合。

(二)为使用投标人熟悉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采购人将组织现场勘踏,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如下:

1)踏勘现场时间:20151027日上午830

2)现场勘踏集中地点: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机关。

3)现场勘踏以签到为准,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勘踏的投标人将视为熟悉安装现场的一切实际状况。

4)参加现场勘踏的投标人需向采购人出具保密承诺书,未出具保密承诺书或出具的保密承诺书未有实际承诺内容的,投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现场勘踏。

5)参加现场勘踏的人员须服从现场勘踏组织者的管理,如需拍照、摄像须征得同意。参加现场勘踏的人员不得从事与现场勘踏无关的活动。违反上述规定的,现场勘踏组织者有权中止其勘踏资格,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参加现场勘踏的投标人需自备车辆及尺子等工具;因投标人自备车辆故障、工具损坏等非采购人原因影响现场勘踏效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7)勘察的安全及相关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本次采购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更改为2015 10 26日上午1200

(四)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5 11 5日上午900

(五)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151020

特此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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