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舆情监控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4: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舆情监控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ZB02-2015-08312-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洋

项目联系电话:024-2318519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08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5年08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舆情监控管理服务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508/t20150805_5665298.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公告

 

一、采购单位: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三、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涉税舆情监控管理服务项目

四、项目编号:LNZB02-2015-08312-01

五、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现修改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3)供应商使用产品厂商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一级);

(4)供应商使用产品厂商应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

(5)供应商使用产品厂商企业须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二)原招标公告中报名资料要求“提供供应商使用产品厂商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现修改为提供应商使用产品厂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现修改为:2015年9月1日上午09:00时 (北京时间)。

(四)原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不变,仍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金额” 现修改为:人民币叁仟元。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本项目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5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24-2318519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1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宁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