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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审计局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审计局委托,2015年07月0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偃师市审计局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MHG15196),现对公告作出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审计局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GMHG15196
二、变更信息:
1、原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关服务的经营内容;
(3)01包投标人要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因设备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关服务的经营内容;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因设备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原招标公告第4条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07月03日至201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01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现变更为:
(1)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07月03日至201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3、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审计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东段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3838859366
招标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凝碧南街中铝嘉园1-2-2202
邮 编:471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0037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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