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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崇文中学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安装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YCYG-YF-201502)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31 09: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崇文中学委托,按照宜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批复,就“宜丰县崇文中学空气能热水系统采购安装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第二次)”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招标公告于201571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和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项目挂网期间宜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收到投标人投诉函,2015729日宜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意见,经宜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确认,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变更如下:
1商务资信部分原“所投热泵产品生产制造厂家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计1分,3000万以上计2分,提供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予以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变更为“所投热泵产品生产制造厂家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计0分,3000万以上计2分,提供加盖制造厂家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予以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
2
商务资信部分原“投标人所投热泵产品品牌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证书、绿色建筑节能推荐产品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名牌产品证书,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予以证明,每项得1分,否则不得分,共3分。变更为“投标人所投热泵产品品牌获得绿色建筑节能推荐产品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名牌产品证书,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予以证明,每项得1.5分,否则不得分,共3分。”;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于20158 317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变更为“投标人必须于20158131700(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581414:30(北京时间)。
变更内容以答疑文件为准,特此公告!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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