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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智慧校园-职教集团服务平台及网络教学平台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30 15: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722日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的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智慧校园-职教集团服务平台及网络教学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SW15175FG2112 )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一)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P3-14

 包组一、包组二付款方式:

中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1

(1)合同货款按下列支付类别执行:该合同选择 财政拨款 方式支付

财政拨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买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先通过转账或者支票方式支付总合同金额的5%即¥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买方根据本合同、验收报告、卖方开出合同总价的全额发票,卖方的质量保证金证明,按照财政支付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         元给卖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无故障运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买方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付款方式2

(1)合同货款按下列支付类别执行:该合同选择 财政拨款 方式支付

财政拨款: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买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卖方先通过银行保函方式支付总合同金额的5%即¥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买方根据本合同、验收报告、卖方开出合同总价的全额发票,卖方的质量保证金证明,按照财政支付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         元给卖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无故障运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买方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2)现更正为:

包组一、二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即¥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收到质量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根据合同、中标方开出的当次发票、中标方的质量保证金转账凭证,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     元给中标方,作为首付款;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根据合同、验收报告、中标方开出的当次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即¥   元给中标方;系统验收合格起一年无故障运行期满后10天内一次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方。

2、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  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买方向上级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上级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

 

(二)更正日期:2015年7月30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老师 项目负责人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梁小姐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020-83592216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传真: 020-83595411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伍梁敏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3592216-831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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