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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樟树滨江学校网络智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28-156106108005)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更改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03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樟树市文化教育局委托,依据樟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就樟树滨江学校网络智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28-156106108005)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已于201562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上发布。
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717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现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717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以下内容:
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45分,技术部分40分,商务部分15分,评分细则如下: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分
4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
技术分
(40)
1、技术参数(32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节技术要求的,得32分,带“”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一般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评审依据:所投产品有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宣传彩页上的技术参数(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到电子化投标文件中),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在检测报告、宣传彩页中未写明,则以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为准。
2、投标人所投“液晶交互智能平板”须在开标现场进行演示,根据现场演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不能提供样品的得0分。中标候选人的样品的样品暂不予以退还,作为验收参照物,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LED显示屏”样品,根据投标样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不能提供样品的得0分。中标候选人的样品的样品暂不予以退还,作为验收参照物,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商务分
(15)
1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为3年)的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的每超过1年加0.5分,最多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依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201211日至今,投标人单项同类项目中标金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人获得省级评级单位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AAA等级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AAA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证书或者项目经理证书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8、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证书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9、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颁发的“维修行业顾客满意度企业证书”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维修行业顾客满意度企业证书原件。
现变更为:
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45分,技术部分42分,商务部分13分,评分细则如下: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分
4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
技术分
(42)
1、技术参数(34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节技术要求的,得34分,带“”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一般参数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评审依据:所投产品有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宣传彩页上的技术参数(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到电子化投标文件中),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在检测报告、宣传彩页中未写明,则以投标文件中响应的为准。
2、投标人所投“液晶交互智能平板”须在开标现场进行演示,根据现场演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1分。不能提供样品的得0分。中标候选人的样品的样品暂不予以退还,作为验收参照物,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LED显示屏”样品,根据投标样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不能提供样品的得0分。中标候选人的样品的样品暂不予以退还,作为验收参照物,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商务分
(13)
1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为3年)的得1分,优于招标文件的每超过1年加1.5分,最多得4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审依据: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 评审依据: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201211日至今,投标人单项同类项目中标金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原件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拟派技术人员中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证书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3、招标文件变更内容以最新上传的澄清(答疑)文件为准,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站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樟树市文化教育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95-7160710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
新余分公司地址: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春龙街1909
联 系 人:简先生
??? 话:0790-6341065

电子函件:jxzb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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