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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014行动计划-两网融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云平台管理和备份系统项目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6-16 12: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项目名称:2014行动计划-两网融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云平台管理和备份系统项目

  2. 项目编号:CEITCL-BJ09-CZFW-150518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4. 采购人地址:东城区东四北大街钱粮胡同3号

  5. 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64031118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八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4229192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5001166323  010-84229192-824

  9.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控制金额(万元)

  

 

  用 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2014行动计划-两网融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云平台管理和备份系统项目

  

 

  人民币495万元

  

 

  办公

  

 

  一批

  

 

  2014行动计划-两网融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云平台管理和备份系统项目相关软硬件采购及系统开发。

  

 

  否

  

  10. 变更内容:

  原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所投服务如有涉及环保节能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

  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厂家授权书;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所投服务如有涉及环保节能产品,应遵守相应政策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可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院近1个月内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招标文件中的其它规定。

  11. 1)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12日

  2)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16日

  12. 其它内容不变。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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