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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3-12-25 08: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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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1

招标编号:HNZB[2013]N6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ZB[2013]N683号

2.2项目概况: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涉及洛阳市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外的5个乡(镇),共计71个行政村,项目面积约32.6平方公里。

2.3招标范围:洛阳市伊滨区(城市规划区除外)的5个乡(镇)32.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的监理。

2.4招标内容及工作任务

2.4.1招标工作内容:

发证登记洛阳市伊滨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的监理。

2.2工期要求:2015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3质量要求:通过省、市级部门组织的最终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必须含地籍测绘。

3.3有从事过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城镇地籍调查项目等监理工作业绩;

3.4投标人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协作单位,且具有承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等项目监理的能力;

3.5拟报项目负责人需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发售:

5.1时间: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证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评标时进行审验,若不能出示原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参加投标。

5.2领取方式: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将发售招标文件

5.3提交要求:投标单位须将以上资料扫描件按顺序排列,以WORD文档格式用一个附件发送至以下信箱:ybqzhaobiao@163.com,不接收单张发送的附件。并依据以下要求填报,否则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

主题:某某单位参加“**项目”报名资料

信件内容: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将不被接受,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月14日14: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河南省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五十米路北的第一个院,四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

地址:伊滨区管委会(李村镇上庄村)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35259028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刘珊

电话:13663818380

传真:0371-65993320

日期: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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