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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关于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校园网络综合布线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27 17: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校园网络综合布线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ZCFT-ZC15044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黄亦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9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5550594

更正内容

首次公告日期:20151125

更正日期:20151127

更正事由: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更正。

更正事项:原“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业企业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信息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010-85550594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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