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第六中学、福建省长乐市朝阳中学电脑、一体速印机及监控设备采购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第六中学、福建省长乐市朝阳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长乐市第六中学、福建省长乐市朝阳中学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FR-G-2015-024(2015闽财购计[035]号) |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乐市第六中学、福建省长乐市朝阳中学电脑、一体速印机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3、投标截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15 日 (北京时间) |
4、开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15 日 (北京时间) |
1、项目名称:电脑、一体速印机及监控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FJFR-G-2015-024 2、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长乐市朝阳中学 3、联系人:章有清 联系电话:13960874282 4、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莉莉 联系方式:0591-86215533 5、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4月21 日 6、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第36页合同包二“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中的“验收标准”增加: “本项目无安装示意图,具体实施按现场勘探后,设计要必须考虑跟原来的监控系统兼容使用,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自行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并要采购人认可验收。” 二、原招标文件第17页合同包二“合格的投标人”中第六点 “(6)投标人所投电脑、一体速印机以及视频监控设备中的网络NVR录像机、千兆网络交换机、19寸显示器必须是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并提供国家强制性认证(3C)产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现修改为: “(6)投标人所投电脑、一体速印机以及视频监控设备中的监控摄像头、网络NVR录像机、千兆网络交换机、19寸显示器必须是国家强制认证(3C)产品并提供国家强制性认证(3C)产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其中监控摄像头及网络NVR录像机为主件必须提供检验报告及彩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第7页“合同包二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增加: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设计费,设计取费标准为中标金额的5%,中标方须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指定的设计单位缴交设计费。” 四、设备参数增补 (1)原招标文件第31页技术规格和要求品目号1中高清网络数字球机增加以下参数: “支持目标入侵、越界入侵、人脸侦测、声强突变侦测,并联动报警(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32页技术规格和要求品目号3中高清网络数字摄像机增加以下参数:“NAS网络存储设置:在IE浏览器下,具有NFS和SMB/CIFS设置选项,SMB/CIFS选项中可设置用户名密码验证(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3)原招标文件第33页技术规格和要求品目号5中网络NVR录像机增加以下参数: “支持VGA或HDMI接口独立双输出,可分别控制进行预览、回放、配置等操作(以公安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数据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此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方均具有约束力。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2015 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