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采购人需要注意回避。例如某采购项目中,采购人代表王某同时兼任投标人—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则王某不得参加项目采购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过去3年内与该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其董事、监事,或是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供应商认为存在上述利害关系的,可书面提出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相关被申请人员,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采购人需要注意回避。例如某采购项目中,采购人代表王某同时兼任投标人—下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则王某不得参加项目采购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过去3年内与该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其董事、监事,或是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供应商认为存在上述利害关系的,可书面提出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相关被申请人员,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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