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类项目招标,采购需求要列入所有加‘*’指标吗?
“百余项‘*’指标作为实质性要求,执行太难怎么操作?”……
计算机类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计算机需求标准》)的二级指标体系较为繁杂:台式计算机包含189项,便携式计算机195项,一体式计算机185项,工作站188项。此外,各类计算机产品中均有百余项指标加“*”号。面对如此繁杂的指标体系,应该怎么编制采购文件呢?
计算机类项目采购文件
三种编制方式为主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查阅数十份计算机类项目采购文件发现,实践中主要采用三种编制方式:
一是逐项对应明确指标。将《计算机需求标准》中的全部二级指标完整纳入采购需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逐条列明各项指标的具体参数和要求。
二是一句话兜底表述。以概括性语句说明,如仅要求“满足《计算机需求标准》中加‘*’号的指标要求”,不再逐一列出具体指标内容。
三是明确部分指标+其余符合标准。对关键或特殊需求的指标单独列明,其余未列指标则统一表述为“符合《计算机需求标准》相关要求或“满足带‘*’指标要求”。
逐项明确指标更稳妥
满足不同场景使用需求
《计算机需求标准》三种主要编制方式,哪种更合适呢?广东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副部长郭冠文更倾向第一种“逐项对应、明确指标”的方式。他认为,不同采购人需求各异,每个项目也有其特定目标和使用场景。若仅用一句话笼统要求“满足《计算机需求标准》中加‘*’号指标”,可能会‘少’了实际所需的指标,容易导致中标(成交)产品无法真正满足使用需求;若采用“明确部分指标+其余符合标准”的方式,则可能‘多’出非必要参数,抬高了供应商响应门槛,进而容易出现中标(成交)价格偏高的情况。因此,为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采购人应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逐项对应并明确指标内容。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处业务四组组长郭成义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采购文件编制简化做法看似便捷,实则潜藏风险。稳妥的做法是严格对照《计算机需求标准》中百余项二级指标逐条列明。“比如,《计算机需求标准》多条实质性指标要求‘供应商给出……’,采购文件如不一一列明,则供应商不会一一响应。评标委员会若依据采购文件评审,供应商可能会不满足《计算机需求标准》;若根据《计算机需求标准》评审,则很容易废标。且为日后的质疑投诉埋下隐患。”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级主任科员、信息部部长梁中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分析,《计算机需求标准》均要求将所有加“*”的指标纳入采购需求,并作为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未加“*”的指标则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包含在采购需求中。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应当确保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合理。
由此可见,方式一‘逐项明确指标’的做法符合‘完整、明确’的要求,能够确保需求的完整性,且明确未加‘*’的指标可以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对采购指标进行选择和设定,体现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完整明确的需求能有效降低履约验收争议的风险。
方式二仅要求满足加‘*’指标,存在需求不完整的缺陷,无法满足部分具有个性化设置的、特殊用途的采购项目需求,可能无法采购到最适合本单位应用场景的产品;
方式三‘明确部分指标+其余符合标准’则存在模糊空间,表述不规范,含义不准确,在明确的部分指标之外的技术参数相当于无明确要求,供应商响应的空间很大,评审和履约验收时缺乏客观、统一的评判依据,易引发争议。
实践中采用承诺制
降低供应商响应无效几率 减轻评审负担
计算机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通常划分为数十个采购包,采购文件多采用“明确部分指标+其余符合标准”的第三种编制方式。
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5年台式计算机框架协议采购为例,采购需求仅列明十余项核心指标,包括CPU、内存、硬盘、显卡、显示屏、鼠标键盘及操作系统等,并明确这些技术参数不允许任何偏离;其余未列明的技术参数则统一要求需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供应商须就此提供承诺函。
“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一方面避免供应商因笔误(如参数少个‘0’或错字)被判定响应无效;另一方面也减轻评审负担,防止评审专家因参数繁多而遗漏关键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张振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