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第四步:从业人员,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关键数据之一。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可追溯,填写错误或模糊不清将直接导致声明无效,甚至被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一是填报上一年度末实际数据(新成立企业除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规定:“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从业人员是指上一年度末(12月31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总数;不得填写年平均人数、某月人数、估算值等非法定口径数据。
二是统计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标准。根据《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包括三大类:
第一类,在岗职工:即签订劳动合同、由单位支付工资及社保的人员(含试用期、编制外、应签未签合同人员);第二类,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实际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第三类,其他从业人员: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含本单位返聘和外单位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在校学生;外籍及港澳台在岗人员。
❗ 特别注意:退休返聘人员属于“其他从业人员”,必须计入总人数。曾有案例因未计入192名退休返聘人员,导致企业从“中型”误判为“大型”,投标被否决。
从业人员不包括以下四类人员:实习生(未取得劳动报酬);劳务外包人员(如建筑行业整建制外包队伍);已解除劳动合同但仍保留关系的人员;短期访问、讲学、课题研究不足半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