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第二步:“标的名称”,是确保声明函合法有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关键环节。填写不当可能导致声明无效、丧失价格扣除或资格条件优惠,甚至被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
因此,“标的名称”必须与采购文件严格一致:
第一,逐项对应填写,逐条对应采购清单中的具体品目,如“台式计算机”等。若采购项目包含多个采购标的(如多种货物、多个服务模块或分项工程),供应商必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逐一列明每一个标的名称,且名称应与采购文件所列完全一致。漏填、错填或模糊填写均可能导致声明无效。
第二,联合体或分包情形需标注内容,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或存在合同分包,应在“项目名称”或“标的名称”栏中明确标注: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标的;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例:“服务器采购——由XX公司分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