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若大型企业作为投标人,所供信息化设备由依法设立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且使用其自身商号或注册商标,则视同小微企业产品,可享受同等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政策设计旨在鼓励大型企业带动特殊群体就业单位参与政府采购。
【投标说】大型企业代理残疾人福利单位生产的信息化设备,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吗?(第335期)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5-11-28 14:51:44
广告
本网站https://www.caigou2003.com所有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标志、版面设计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国际条约的保护。除非另有声明,其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均归北京正福易采通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版权合作邮箱:tougao#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