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若大型企业作为投标人,所供信息化设备由依法设立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且使用其自身商号或注册商标,则视同小微企业产品,可享受同等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政策设计旨在鼓励大型企业带动特殊群体就业单位参与政府采购。
【投标说】大型企业代理残疾人福利单位生产的信息化设备,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吗?(第335期)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5-11-28 14:51:44
广告
本网发布内容已拥有版权或授权。如需转载,须获得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s://www.caigou2003.com)”及作者姓名,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准确性。否则,将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邮箱:liuhui#caigou2003.com(发邮件时#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