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规定: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消防无人机目前尚未出台国家标准,那么,采购时可引用哪些标准?
“消防无人机因其使用场景而得名,其本质仍是无人机,须具备飞行、导航、避障等基础功能,在这些方面与民用无人机存在大量交叉,采购时可参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一方面,该标准是保障无人机飞行安全的基础和底线;另一方面,从标准设计来看,其中没有消防无人机无法达到的要求。”一位业内人士说。据了解,该标准在远程识别、应急处置、整机跌落等17个方面,对无人机作出安全要求并给出试验方法。
在行业标准方面,2025年1月,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有关单位完成消防救援行业标准《消防救援用无人机通用技术条件》的编制工作,并发布报批稿。该标准规定了消防救援用无人机的通用技术要求,具体对无人机续航时间等27项内容作出要求。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消防无人机技术规范的空白,为该类产品的生产和检测提供了依据。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上述行业标准与GB 42590-202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在安全要求和电磁兼容性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更适配消防救援用无人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采购及验收。例如,在功能要求方面,该行业标准主要从安全保障、飞行可靠、任务功能三个维度结合实战需求考量,具体对自检、遥控、飞行、保护和消防作业功能(包含侦察、侦检、通信、广播、照明、投送、灭火功能)提出明确要求。如侦察功能要求装载光学任务模块的无人机应具有拍摄和存储功能;装载测量任务模块的无人机应具有目标特征识别及界线位置等信息获取的建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