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确定采购需求的重要依据。那么,预算单位采购多功能一体机应遵循哪些标准?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查阅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了解到,目前与多功能一体机相关的现行标准共16项,包括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1项强制性行业标准等。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是必须遵守的底线。
GB 21521-2014《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与HJ 424-201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分别为多功能一体机作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依据的强制性标准。“提供上述两项认证的机构必须是经市场监管总局认可、具备相应认证资质的机构。”一位业内人士提醒。
在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中,有5项于2025年正式实施。例如,GB/T 18892-2024《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复印机及多功能一体机节能要求》是针对多功能一体机节能要求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在能耗方面比GB 21521-2014《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要求更高,例如,20页以下的单色多功能一体机的典型能耗需≤0.263kW·h。
编制采购文件时,采购人如何依据上述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是门槛,必须满足;而推荐性国家标准是实现物有所值的关键尺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段大川建议,采购文件应将强制性国家标准设为实质性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中的高水平要求可作为评审因素,引导供应商提供更节能、更优质的产品。
“目前,设定多功能一体机参数时,采购人也可参考各独立功能设备对应的国家标准。”政府采购业内专家曹卫京告诉记者,“由于多功能一体机属于集成设备,部分性能指标可能较单一功能设备有所降低。例如,独立高速激光打印机的单机打印速度通常更高,功能集成后性能可能会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