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纸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品目之一,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福建省、重庆市等十余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陆续开展了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提升至10%—20%,大大提升了中小企业参与框架协议的竞争力。那么,复印纸供应商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复印纸采购
如何认定制造商?
复印纸采购属于货物采购项目,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为例,复印纸中小企业的认定绕不开对于制造商、生产厂家的界定。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110号令)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则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从46号文来看,货物采购项目供应商如果想获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自身应为制造商,即具备生产能力、且货物必须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两个条件。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复印纸产业链主要有原纸生产、原纸到复印纸成品加工两个环节。原纸生产对企业综合实力有较高要求,全国仅有少数企业能够满足条件。而原纸到复印纸成品加工环节门槛相对较低。那么,就复印纸而言,哪些供应商属于生产厂家?
业内人士认为,生产厂家目前存在以下几种生产模式:一是只生产自己品牌的产品;二是为其他企业生产产品;三是既生产自己品牌的产品,也为其他企业生产产品。生产厂家如果投标(响应)时提供的货物使用了自己的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则可以认定其满足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而认定复印纸供应商是否为生产厂家,只需具备原纸制造或原纸到复印纸成品加工任意一个环节的生产能力即可。对于自身不具备相应制造生产能力的供应商,即使委托其他企业生产产品,也无法被认定为制造商。
扶持中小企业
不宜要求原纸生产厂家
46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可见,无论采购人还是采购代理机构都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若严格追溯生产源头,也有着较高的举证成本。那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关键还是要明确相关的复印纸行业标准。”亚太森博相关工作人员说,对复印纸行业而言,希望能够从规范层面明确生产厂家与制造商的定义,平衡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实体制造商利益。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少俊说:“小微企业能有原纸到复印纸成品加工能力已经很不错了,额外要求证明文件会增加经营成本,不利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只要小微企业自身具备原纸到复印纸成品加工能力且参与项目的货物使用自己的商标或商号,就可以参与复印纸框架协议采购,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某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说,若一味追求“原纸生产厂家”,可能导致市场被大型企业垄断,反而背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核心目标。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有的复印纸框架协议项目设置了对于入围复印纸供应商与实际制造商不符的监督渠道,借助供应商等力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