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日前印发《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指引。
《通知》提出,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字服务和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体制优势及信息化支撑作用。
在主要功能上,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协同应用、便民惠民服务协同应用、医疗管理服务协同应用、公共卫生服务协同应用等功能。以药品耗材统一协同管理为例,该功能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满足医共体内(中心药房)药品耗材集中统一协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药剂、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医疗器械等所有物资的采购申请、计划、订单、结算等全过程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等不良反应的监测。具体功能包括供应商管理、条码管理、目录管理、采购管理、入库与结算等。
在建设模式上,依托省统筹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业务需求,一体化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医共体基础数据库,扩展实现医共体业务功能应用,建立业务整体协同服务体系。县域建设多个医共体的,要加强业务整体协同联动,鼓励以“主中心十分中心”模式组建信息化系统服务网络。
《通知》强调,要强化省市统筹集成部署,基于省级或地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采用当地政务云或卫生健康专有云方式,集约化开发、云化部署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用信息系统。同时,应统一信创网络管理要求,硬件设施设备与基础软件应当符合信创标准与要求,应用软件产品符合信创和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能够支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系统以及业务系统正常使用。此外,还应完善数据信息安全保障,加强网络安全日常监测和运维管控,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自行或依托政务云建设数据中心灾备中心,包括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数据交换等服务器以及存储备份。灾备中心按照业务需求,建设异地备份中心或云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