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不一定,例如某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有供应商认为评审因素中技术参数要求存在明显倾向性,虽然每项指标都有三家以上供应商能够满足条件,但是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方法最后只有一家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分得满分。
有3家供应商满足评审因素的要求,不能作为评审因素没有套用特定供应商的条件的判断依据,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与合同履行相关。
因此,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作为判断评审因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