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采购货物的质量,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来提供,但有的资质证明文件要求未必合理。
某云数据中心采购数百台服务器,采购人认为数据中心的建设为计算机网络系统组成部分,该项目为重点建设的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为了保证项目实施的安全性、可靠性、符合国家的安全规范,采购文件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评审因素,A供应商认为上述规定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该项目采购内容为服务器的安装,不涉及法定安全生产许可领域。
因此,该项目采购文件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评审因素,混淆了建筑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概念,构成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A供应商投诉成立。财政部门门认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由此可见,供应商的专业度,也体现在对资质证明文件的熟悉程度上,该用的用,不该用的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