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供应商就某智慧病房项目提出质疑投诉,称中标结果公告只有中标人和中标金额,既没有公布其他投标人的得分及排序,也没有通知各投标人得分及排序情况,属于违法情形。
没有通知各投标人的得分及排序,违法吗?《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该条款明确,只告诉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没有要求公布或通知其他投标人的得分及排序,并且本项目采购文件也没有对公布或通知其他投标人的得分及排序作出相关要求。
因此,A供应商投诉事项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