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编制的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3〕35号)于2023年12月26日发布施行,包括分布式数据库二级指标113项和集中式数据库二级指标108项。其中,分布式数据库67项指标必须纳入采购需求,有5项指标可以作为评审因素。
可以作为评审因素的5项分布式数据库指标包括同城容灾、异地容灾、硬件平台兼容、安装和升级的兼容性,以及供应链与服务保障。在供应链与服务保障基础要求方面,分布式数据库采购需要供应商提供数据库参数、慢SQL语句的性能优化指南,包含性能优化的具体措施、技巧、案例及建议等内容。
此外,云化部署已成为数据库发展的重点方向,分布式数据库采购需要支持虚拟化部署或容器化部署等云化部署方式,这是必须纳入采购需求的指标项之一,但不能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采购人采购数据库应当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对于既包含数据库、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也包含集成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数据库、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采购的数据库、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单独分包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