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8月8日公布的第2026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显示,某公司因对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其中一条投诉内容因未经质疑,而被财政部驳回。
那么,在提起投诉之前,必须要先质疑吗?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 的相关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由此可见,投诉在程序上应当在质疑之后进行,若未经质疑先行投诉,则会被认定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因此我们认为,提起投诉前应先进行质疑,否则投诉将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