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这个投影仪采购项目为何难成交?

政府采购信息网 左林 2023-02-06 17:31:10

四川某高校通过询价方式采购的多媒体教室电教设备升级改造(投影仪)采购项目,需要第三次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显示,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该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自2022年8月至今,该项目可谓是“一波三折”,分别发布三次采购询价公告仍未完成项目采购,问题都出在哪儿呢?咱们一起来看!

第一次:符合条件供应商不足3家 项目终止

2022年8月1日,该项目首次发布采购询价公告,计划采购20台激光投影仪,用于更新现有多媒体教室老化严重、故障频发的灯泡投影机,预算金额为48.6万元。

2022年8月9日,该项目因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终止。具体为四川旭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标的清单(分项报价明细表)规格型号栏中未明确规格型号,教学激光投影机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型号与投标型号不一致;成都尼之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投标的教学激光投影机提供的检测报告中无“3LCD显示技术”技术参数条款。

第二次:不能及时供货 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

2022年9月22日,该项目发布第二次采购询价公告,预算及采购需求内容不变。当月月底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四川中城轨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43.5万元中标,产品为NEC投影仪(NEC NP-CB4500UL)。在中标结果公告补充说明中,四川中城轨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成都尼之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响应品牌均为NEC同一品牌型号。四川中城轨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43.5万元,成都尼之诺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报价47.9万元。

此外,四川然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询价通知书》第四章4.3.3.1要求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也可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且只提供了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且所提供的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注册时间为2021年9月8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2021年9月9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为2022年9月29日。

2022年10月26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再次发布该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采购结果更正为“未中标”。称该项目成交供应商四川中城轨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于客观因素持续影响,此次中标型号的货源一直得不到供应,为了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使用,该公司决定放弃成交资格。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确定该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其他内容不变。

第三次:采购文件编制不合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2年11月15日,该项目再次发布(第三次)采购询价公告,采购方式、预算金额和采购需求均未变更。月底该项目公布中标结果,四川然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45.08万元中标,产品为ROLY投影仪。有4家供应商均参与了该项目第二次和第三次询价采购,分别是成都锦熙光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然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远铭佳和商贸有限公司和成都合圣达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第三次采购结果发布后,2022年12月9日,成都博盛天成网络有限公司因不服采购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财政部门邮寄了投诉书,认为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提供样机演示,该要求为不合理条件。投诉称,供应商是否虚假响应,应该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验收交付的产品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是否达到响应文件中响应的功能和参数标准,而不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前述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今年1月18日,四川省财政厅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因采购文件编制不合理,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四川省财政厅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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