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235.25元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3-02-04 08:03:37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当事人在参加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2年公章刻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XTJ-2021-A-0014)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情形。

处罚结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1235.25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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