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中标人A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那么,A供应商是否还具备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资格。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比如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等。
也就是说,如果A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时间,是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之后,不应作为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该项目采购人可以与A供应商继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