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采通APP有网友咨询“购买正版办公软件属于货物还是服务采购?应该采用哪种采购方式?”
对此,专家回复:所述办公软件应该是指公开向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行业的用户所销售的标准通用办公软件,而不是指为某一特定用户开发的非标准专用软件。如果是标准通用软件,采购标的应归为货物;反之,则应归为服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根据最新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等软件,属于货物类品目“A08060301基础软件”;为计算机用户提供的基础软件编制、分析等服务,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办公套件、其他基础软件开发服务,属于“C16010100基础软件开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