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 号,简称财库31号文)已执行一个月,山东、江苏根据财库31号文陆续发布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那么信息化设备、办公设备、基础软件、网络接入服务……怎么采购?IT采购小编梳理如下:
山东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3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框架协议
A3黑白打印机、A3 彩色打印机、A4 黑白打印机、A4 彩色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小额零星采购实行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
2.公开招标
省级、济南、青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市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
3.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实行分散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本级、济南市本级150万元,其他设区的市50万元,县级30万元。
4.网上商城
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单项或年度累计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批量采购除外),可通过商城进行采购。实行承诺入驻征集供应商入驻商城的品目,直购限额省本级、济南市本级 30 万元,其他设区市、县级 20 万元;实行采购入驻征集供应商入驻商城的品目,除采购征集文件提前规定的方式外,一般以直购方式确定成交结果。
5.批量采购
单次或累计采购 50 台(套)以上信息化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办公设备(A3 黑白打印机、A3 彩色打印机、A4 黑白打印机、A4 彩色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电气设备(空调机),10 台以上办公设备(复印机、投影仪),应当执行批量采购,批量采购项目不受数额标准限制。
采购人认为非商城采购模式更适宜其工作需要,或者商城采购模式不能满足其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可以依法依规选择适宜的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框架协议采购
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
2.公开招标
采购人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金额在40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依法自行选择采购方式。采购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符合其他法定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人可经财政部门批准后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3.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人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本级、南京市本级100万元;苏州市(含所辖县区)、其他设区市本级50万元;其他县(市、区)30万元。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4.网上商城
目录以内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货物类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有关规定执行。
5.自行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和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需求或者通过其他采购方式价格更低或服务更优的,采购人可按照框架协议采购相关规定、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自行采购。
6.宁外省级单位采购
宁外省级单位应当执行本目录及省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项目可自主择优委托当地集采机构、省政府采购中心或其他省内集采机构开展采购;省外省级单位原则上实行分散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