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有关企业注意啦!
近日,工业和信息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通知》中提到,申报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以及未建项目都不可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革命老区的项目;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均可得到优选支持。

各推荐单位可以在10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电子版光盘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