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如何采购?国库司答复来指导

政府采购信息网 谢鸣鸣 2022-09-15 17:29:07

在国外软件长达十几年的市场垄断背景下,国产软件在产品质量和服务上一直是国内各企业事业单位关注的焦点。近年来,随着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政府采购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规模不断扩大,但仍有许多政府采购参与者对采购软件设备留有疑问,下面就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看看国库司是如何答复的吧!

1、问:多媒体设备安装集成项目采购,涉及的硬件设备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应为“工业”行业,涉及的配套软件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应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 如果硬件设备和配套软件是同一厂家生产,可能存在按硬件设备定性为小型企业,按配套软件定性为大中型企业,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

2:问: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需要执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吗?如果没有是否属于“无标产品”?

答: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如果有国家强制标准,必须执行强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强制标准,具体需求标准由采购人制定,但不属于“无标产品”。

3、问: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如果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有一家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但投标人不是软件开发商,只是代理商负责投标的,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接单位指的软件开发商,还是投标人(代理商)?

答:一般而言,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在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应当由小微企业承接,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承接服务的企业为小微企业。

4、问:政府采购项目,如消防项目或软件开发项目中,是否可以将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相关证书作为加分项或评审因素?

答: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相关。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相关证书,若与采购的货物和服务质量相关,可以作为评审因素。

5、问:CMM/CMMI认证由卡内基梅隆大学的软件工程研究所提出一个评估的依据和一个过程改进的框架,经查询这个外国认证未经认监委认证机构认证。请问,政府采购中CMM/CMMI认证可否作为评分项?

答:留言所述CMM/CMMI认证等未经国家认监委认定的境外机构所出具的认证或资质不宜作为评审因素。

6、问:102号令明确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那么货物及其配套的安装服务,类似网课资源、软件、网络平台及其配套网关设备和安装、调试、运维服务可以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吗?

答:货物配套的安装服务属于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从属于货物采购,二者之间不是货物和服务打包。政府购买服务中,承接主体提供服务往往需要借助一些物品,这些物品由承接主体负责提供,二者之间也不是货物和服务打包。

7、问:在某软件开发服务外包项目中,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并签署合同,但在合同履行时该公司委托其控股的子公司提供服务,人员均为子公司的员工。请问国库司领导,此情形是否属于法规禁止的转包行为?

答:该公司中标后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能以子公司名义签订采购合同。上述行为是否属于转包行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8、问:软件运维服务,如果按品目划分就属于同一个品目,但是不同的软件属性不同、功能不同、技术要求不同,如行政类软件与业务类软件、党建类软件与一般政务类软件、日常业务类软件与专项业务类软件等,是否可以按类别划分并分别计算是否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或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答:对于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划分,按照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判断是否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或者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采购项目可以合并执行的,原则上不得拆分,以避免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9、问:“指定软件”包括承载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平台软件吗?如果包括,通过交易中心的平台要购买电子加密狗,属于“(五)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吗?

答:38号文中所清理的软件是指一些工具型软件,但是,类似CA认证、电子加密狗等身份认证不是软件,而是电子化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身份证明的介质,不属于38号文禁止的范围。

10、问: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中标人向其他设备商采购一些硬件甚至是一些零部件,或向其他软件商采购软件授权,属于分包吗?

答: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时,经常需要将部分合同内容交给给第三方承担,或者向第三方采购原料、材料、配件、服务等。凡是第三方就其承担的合同内容向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都属于分包,此时中标供应商也同时就分包内容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凡是第三方不向采购人承担责任,而仅向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的就不属于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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