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卖场交易中违规行为有哪些?

政府采购信息网 蒋莉蓉 2022-07-05 16:08:28

在全国31个省(区、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交易规则中,大多数包括处理电子卖场交易主体违规行为的相关内容。大多数平台也都开辟违规专栏,晒一晒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在当前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交易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价格偏差大品目相混淆

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包括电商、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等。多家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已入驻数万家供应商、上架数百万件商品。《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注意到,不少平台已对一些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理,有的责令整改,有的暂停交易。

“目前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有部分电商超规定目录范围上架商品,二是未按照管理规定及时更新商品价格。”据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调研员印铁军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目前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能按照规则管理商品,但也存在商品描述不实不清、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特供专供或不宜网上交易的商品等现象。“我们今年开始试行商品巡检,对成交商品描述不全、价格偏差较大的,提醒确认及整改。”

据了解,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所试行的商品巡检,即随机抽取供应商接单商品,检查商品命名、描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其中3C数码、办公设备、生活电器、办公家具等重点商品交易价格与大型电商同期对比。如果商品命名、描述违反规定或成交价格高于同期大型电商商品平均销售价30%(含)以上,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同时,严厉查处上架禁售商品、违规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齐鲁云采网上商城负责人马永超介绍,网上商城于去年底出台了信用信息应用工作细则和不当行为清单,今年据此进行了常规核查。目前入驻供应商主要的不当行为集中在混品目上架商品、商品信息与商品名称不一致等问题。

记者注意到,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辟“不当行为公示”区,信用状态标注为严重的供应商,将退出网上商城,并且两年内不接受入驻申请。此外还对部分品目上架商品开展常规巡检,重点清理混淆品目上架、无强制节能证书、商品信息与商品名称不一致等问题。针对混淆品目上架问题,对暂时无法进行市场价格监测的170个超市品目试行最高价预警控制。

未按程序实施采购

各地正在打造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每年约有数万家预算单位在平台上实施小额采购。记者注意到,同样作为电子卖场交易主体,不少地方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管理办法也对采购人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购人基础总分10分,采取扣分制的方式进行管理。如果采购人存在向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价需求不合理要求等情形的扣2分,存在竞价采购录入参数需求存在倾向性等情形的扣5分。当得分为零分时,暂停采购人网上商城使用权限,整改完成恢复使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人信用考评细则》梳理了采购人13种违规行为,比如恶意拆分项目的、与电子卖场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向电子卖场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的、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验收或支付款项导致质疑投诉的,均认定为失信一次,扣20分,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记者注意到,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两则处理公告针对采购人。比如某单位发起《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服务的竞价,四家公司参与竞价,最终确定最高报价的供应商成交,且报价明细和成交价不一致,责令单位限期整改,认定竞价成交结果无效。另一家单位在电子卖场实施工业用清洗剂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金额92万元,该项目在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以直购方式在电子卖场实施了项目。依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该单位终止此采购项目、其成交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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