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指出联想控股信息披露存4大问题,公司回应

政府采购信息网 小清 2022-04-15 08:53:13

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指出发现该公司存在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以及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对联想控股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该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联想控股信息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注意到,同日,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称公司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已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将按要求尽快完成整改并向北京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公告称,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稳定,各项债券均按期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造约情况。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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