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宇梵科技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2-01-01 08:29:45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黑龙江省宇梵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20日开展的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_教师办公桌椅、新建学生公寓多功能学生床(HC〔2021〕0722第二包,采购金额33.6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按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经谈判小组评审后,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同日该公司以“1.因项目负责人已有项目并一直在外地跟进、暂时不能回到本地,导致项目无法进行;2.由于人员紧张等自身原因”为由向哈尔滨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弃标函,放弃此项目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此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

处罚结果: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处罚金额人民币2016元,同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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