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一高清录播教室采购项目,其中录播主机是该项目的核心产品,高清摄像机为非核心设备,根据实际需要购置多台,而多台高清摄像机的采购价格占预算总价的比例超过录播主机,并且由于安装和售后维护的问题,这些设备又不宜分开来购买。那么,政府采购项目中,可以设置多个核心产品吗?
财政部国库司回复网友咨询时答复,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可以设定多个核心产品。设定多个核心产品的,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行业专家建议,最好设置1个核心产品,最多设置2个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设置过多,将会降低合格供应商的数量,不利于采购人的购买行为。确定核心产品的意义在于,破除同品牌供应商之间围标串标的利益链,促进采购项目实现多品牌有效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