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恢复部分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10月15日发布通知称,从2021年10月份起恢复批量集中采购,每季度集中采购一期。
该通知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恢复自治区本级部分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21〕64号),分别对范围及品目、恢复时间、采购计划申报和采购实施、采购配置标准进行明确。
其中规定, x86架构台式电脑、打印机和x86架构笔记本电脑(除本单位已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外),原则上全部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此外,用于科研、教学、测绘、检测等专用x86架构台式电脑、打印机,也应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采购计划如何申报和实施?通知明确,广西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通过“政采云”报送批量采购计划,组织形式选择“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采购方式选择“协议供货—直接订购”,按工作需要选择各品种不同配置产品的需求数量。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完成批量集中采购工作。
按什么配置标准采购?按照“满足基本办公需要”和“市场成熟度高”的原则,各预算单位要按《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桂财资〔2014〕10号)规定,按配置标准价格上限(台式电脑6000元/台、A4打印机2500元/台,笔记本电脑7000元/台)选择填报本单位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和笔记本电脑配置;如自治区本级调整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按调整和公布的标准执行。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注意到,2013年10月份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始试行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品目包括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每个月集中采购一期;从2019年1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不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原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办公用纸的采购品目,改为通过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采购。
所谓批量集中采购,是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一种采购模式。
附件:
1、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货物(台式电脑)基本配置表。
2、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货物(打印机)基本配置表。
3、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货物(笔记本电脑)基本配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