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2期)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1-09-23 11:38:03

关于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2期)的通知

各电子卖场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比价和反拍交易行为,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2期),现予公布,请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22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

第2期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9月22日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比价、反拍等竞争性方式已成交订单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将启动自动违约处理机制,参与比价、反拍项目并成交的供应商,不确认订单的将被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3个月并予以公示。

本期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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