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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1-08-08 10:53:40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行为。

处罚结果:处以两千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

执法单位: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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