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昕晟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1-07-04 08:37:09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与其他供应商使用相同客户端制作标书,存在串标行为

处罚结果:处以罚款金额人民币9800元(以本项目采购金额1960001元为基数,按千分之五的比例处以罚款); 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

执法单位:三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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