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规定供应商可以查看自己的扣分明细。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三百三十五号)中,投诉供应商提出的其中一个投诉事项“代理机构未告知其评审总得分及分项得分”并没有经财政部全部通过,财政部判定的结果为“部分成立”,要求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没有要求提供分项得分。但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有些省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公开供应商分项得分,使政府采购活动在完全透明的状态下运作,全面、广泛地接受监督。
【投标说】未中标供应商有权查看自己的扣分明细吗?(第33期)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1-06-25 0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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