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经查,武汉高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和平街办事处钩臂式垃圾箱维修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中,存在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情形。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武汉高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4900元; 2、将武汉高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禁止武汉高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执法单位: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