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说】:采购人自建的代理机构库属于14号文“三库”清理范围吗?(第14期)

政府采购信息网 谢鸣鸣 2021-03-15 09:27:07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清理范围包括: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那么,采购人通过比选、招标等方式建立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是否应属于“以入围方式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而被清理?

对此,财政部在回复网友留言中答到,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审计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等供应商库,属于此次清理范围,而采购代理机构库不属于此次清理范围。对于同一品目或者同一采购项目年度采购预算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限额标准,采购人需要多频次采购的采购项目,若其合计金额超过采购限额标准,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品目或者同一采购项目年度采购预算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限额标准的项目,财政部不鼓励通过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方式开展采购活动。

另外,在《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中也有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代理机构。

商机 · 数据 · 参数 · 产品——IT采购搭起买卖桥梁。

IT采购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