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司法审判中,极易出现案卷遗忘、丢失、查找困难的情况,给审判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安全隐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12月31日发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1234”工程法院项目专项五诉讼服务智能云柜及后台管理系统招标(采购)公告》依托法院办公场所设立云柜(以下简称“内云柜”),通过云柜实现纸质卷宗有效、快速流转,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据悉,此次采购内容主要是云柜(一主二副)22套、云柜(一主四副)96套、云柜(一主六副)21套、云柜流转系统128套和云柜后台管理系统1套、运维服务。预算金额:1340万元人民币整。其中云柜(一主二副)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采购有5“不”,分别是:不设置备选方案,不需提交实物样品,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允许中标后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技术与服务要求方面,投标人需承诺:
1、提供大、中、小不同柜格尺寸的配比方案,供采购人选择。
2、产品使用的材料采用冷轧钢板或不锈钢板。
项目验收的必备条件
1、所提供系统应适配不同的运行环境,包括但不限于windows、linux等操作系统以及不同运行环境下的浏览器应用;适用于INTEL、龙芯、飞腾等不同芯片、架构;适用于oracle、达梦、sybase等不同数据库及中间件产品,流式软件(WPS)、版式阅读器(OFD阅读器)等。在项目生命周期内(系统上线至系统废止),具体运行环境由采购人指定,指定次数采购人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再明确。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必须无条件进行系统适配、改造和迁移,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项目生命周期(系统上线至系统废止)内,必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实现与相关系统对接,并按要求开放接口、服务、数据库权限、数据字典、视图等,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次项目报价中。
3、所提供系统必须满足湖北法院信息化总体设计,并按照统一门户的框架要求及相关标准进行必要性开发,实现在统一门户的有效集成。要求中标人在源代码结构开发上实现高度的模块化管理,系统必须是组件、模块和子系统的集合,各模块的功能及信息交互接口应当独立,能够满足不同规模、深度、特性的业务系统调用和集成。
潜在供应商可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采购公告(http://jycg.hubei.gov.cn/jyxx/zfcg/cggg/)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