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简政放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政策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前推进,打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乃至整个公共采购大市场,发挥公共采购的乘数效应,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对整个国民经济起到拉动作用。各类企业诚实守信、遵法守规地参与政府采购,实现政企双方共赢的同时调整我国经济结构和提升经济质量。
尽管如此,仍有个别企业为了营私小利选择铤而走险,对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熟视无睹,最终落得被列入黑名单的下场。对此,《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盘点了8月份IT产业政府采购违法失信案例,供大家以儆效尤。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福建毅视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欣创摩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了87号令第37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3条第一款、第25条第一款、第77条第一款第(三)项,于2020年8月24日由福州市财政局执法对以上两个企业处以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4500元,并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重庆晓荣科技有限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丰都县融智学校电子白板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时,所提供的《深圳市北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和《深圳市北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均为虚假检测报告。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2020年8月5日,重庆市丰都县财政局对重庆晓荣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300元并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
广州市胜利电子有限公司在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南方科技大学-教工部荔园小区阶梯教室辅助显示设备采购”项目时,在其竞价应答文件中提供了一份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该证书显示申请人、制造商、生产企业均为上海索广映像有限公司,经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及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查询,上述证书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备案的同编号证书内容不一致,系虚假资料。此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的情形。对此,2020年8月5日,深圳市财政局决定将广州市胜利电子有限公司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罚款人民币2702.6元,一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活动。